酒泉市肃州区第七届“功勋杯”自行车邀请赛
一、活动名称
2025酒泉市肃州区第七届“功勋杯”自行车邀请赛
二、活动主题
骑行健将共聚肃州,引领健⾝助推发展
三、活动时间及地点
活动时间:2025年10月12、13日
报名时间截止:2025年10月10日
报到地点:肃州区全民健身运动中心北大街体育馆
公路赛地点:玉湖景区环路(南滨河西路起点)
山地赛地点:花湖城景区
以上10月12日、13日比赛各组别出发时间为暂定时间,各组别出发时间如有变动,以群内通知时间或现场裁判通知为准,请参赛选手关注。
五、赛事组别
六、⽐赛路线
路况介绍
公路比赛路线:单圈距离约4.6公里,全程柏油铺装路面,路面小起伏;
山地比赛路线:单圈距离约4.4公里,全程碎石 、土路,路面起伏较大。
七、奖励办法
八、参赛要求
(一)参赛资格
1.在CCA(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注册的运动员、退役不满2年的专业自行车运动员不得参加本次比赛, 一经发现取消比赛成绩;
2.参赛运动员不限国籍,年龄应在18周岁到60周岁之间, 竞赛组未满18周岁 ,禁止参赛;大众体验组(16周岁到60周岁)可以适当放宽限制。竞赛组接受个人 、俱乐部或车队报名;
3.要求参赛者为长期从事自行车运动锻炼者
,身体健康,无视力 、听力 、语言、发热、感冒、心脏病、高血压、心肌梗、脑栓等任何影响比赛的身体疾病或障碍 ,心理健康、情绪稳定、未服用任何影响神智的饮品、酒类、药物、⻝物或保健品等 ,确定没有患其他不适宜参加自行车比赛的疾病。
(二)参赛办法
1.野途APP报名;
2.联系人:徐教师
联系电话:19324796461
各组别报名费为30元 ,完成比赛后退回;
选手可以同时报名公路组和山地组比赛, 同天赛事不得兼报。
赛事微信群(扫码进群或联系工作人员邀请入群)
(三)参赛规则
本次比赛采用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最新公布的《中国自行车竞赛规则》。 各组比赛均为大组出发。
(四)装备规定
1.山地车:必须使用轮径为26-29英寸直把山地越野自行车 、必须使用带有前避震器和车胎宽度不少于1.75英寸的带齿外胎(禁止使用光头胎)、不得用外物固定或捆绑前叉。否则,将被取消比赛资格。不得加装附加把、货架、脚撑等。参赛者须保证车辆刹车等部件处于良好状况,任何因车辆质量、状况或使用不当造成的伤害或损失,由本人承担;
2.公路车:使用700c标准弯把大组赛公路车,不得使用TT把、铁三赛车 、改装山地车 、砾石车等;
3.参赛运动员必须穿着合适的服装和自行车头盔参赛,无头盔者严禁参赛;
4.参赛运动员和车辆须按规定佩戴组委会统一配发的号码布与号码牌,不得剪裁,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5.参赛运动员禁止携带运动相机,其他特殊比赛装备需经组委会及赛事裁判长审核通过方可参赛。
(五)注意事项
1.本场比赛,自愿参加、费用自理、安全责任自负;
2.组委会将为每位参赛运动员统一购买赛事意外伤害保险,赛事意外伤害保险为比赛期间的保险责任,不包括在往返赛场途中骑行、赛道外骑行 、试骑、 热身等非比赛期间、 非比赛场地进行的运动风险责任(建议所有参赛运动员根据自身情况,自行购买更高保额的保险);
3.报名时必须准确填写参赛运动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如因个人原因以上资料未填写准确 ,造成与保险公司脱保,组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4.凡有一定运动基础且身体健康(无视力 、听力 、心脏病、高血压、心肌梗死等任何影响比赛的身体疾病或障碍 ,心理健康、情绪稳定、 未服用任何影响神智的饮品、酒类、药物、食物或保健品), 热爱自行车运动, 能熟练掌握自行车骑行及控制技能的非专业爱好者均可参加比赛。组委会有权拒绝身体状况不适合参赛的选手参加比赛。如隐瞒病情或比赛前身体出现不适症状仍参加比赛, 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参赛选手负全部责任。
5.所有参赛者都必须仔细阅读,如实、完整、清楚填写参赛报名表及其条款 ,并签名确认。如因填写不清楚造成的组别不正确或保险信息有误
,造成的损失由本人自行承担并负责协调处理,赛事组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6.参赛运动员必须提供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护照)、联系电话、国内紧急联系人姓名、电话。所有竞赛组参赛运动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护照自行前往签到处领取号码牌、
布、缴纳计时芯片押金现金(计时芯片押金100元人民币/ 人);
7.报名工作结束后 ,不得更换人员或参赛组别,恕不因任何原因退还报名费;
8.参赛运动员必须持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报名及进行签到与检录 ,在签到确认时与赛事组委会签署意外伤害事故免责申明;
9.赛事组委会不提供任何转场、 接驳服务。
(六)赛事特别约定
1.本次比赛不设补给点、 维修点, 起终点位置设医疗救护点;山地比赛 途中2千米处增设医疗点 ;
2.因赛道路面较窄 ,落后运动员不得有意阻碍后方行进车辆,请主动避让并靠右骑行;被套圈运动员,就地终止其比赛,自行下道。
3.各组别开赛前10分钟停止检录,出发顺序按照检录顺序排列 ,未检录者不得参加本场比赛。
4.冲过终点后不得停留在终点赛道上,应听从赛事人员安排;
5.如果运动员在比赛中受伤,应立即报告组委会,寻求医疗帮助,并在比赛当日向组委会申请保险出险备案,以便获得后续保险服务。
6.终点关门时间限制根据赛段冠军的比赛用时设定为10%。在特殊情况下,裁判团将综合考虑比赛安全以及其他相关因素业做出决策,适当调整关门时间限制。比赛中,明显落后的运动员会被淘汰。
九、仲裁及申诉
运动员必须服从裁判员的判决,如对比赛结果有异议 ,须在本组比赛结束后15分钟内向裁判团队提出申诉及提交相关材料(照片或视频),
并缴纳申诉费500元 ,经裁判团队核实后做出最终裁决 ,不得再次申诉(胜诉退还申诉费 ,败诉申诉费不退)。
十、不可抗力
如遇极端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裁判长有权调整赛程,并根据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审定的最新自行车竞赛规则决定比赛结果。
十一、其他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本赛事解释权归赛事组委会。